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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全面汇总石角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中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石角镇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为导向,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充分发挥渝快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实体公示栏等多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9条。内容涵盖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村居信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基础信息49条,政策文件、公示、预决算、公开指南等重要信息30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危房改造、救灾领域、公共文化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82条,工作情况、行政执法等工作动态信息49条,涉农补贴等25条,办事指南64条,力求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政府工作动态与惠民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程序要求予以办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在信息生成阶段加强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从信息产生之初即明确其公开属性公平竞争审查,提升相关人员对公开界限、程序及保密规定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全面公开,防范源头性公开风险。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落实信息发布前分级审核与内容校对制度,实行“起草人员初步审核、所在部门复核、分管领导审定”的闭环流程,同步对文本、版式及实质内容进行核查,严格确保信息在政治、法律、政策和保密等各方面符合要求,保障发布内容合法、准确、规范。三是信息发布后的持续维护机制。开展常态化网上巡查,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动态优化与及时更新,发现并纠正错误或敏感内容,维护政府信息的可靠度、权威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提升线上服务平台管理效能。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化管理,实行专人专责,建立全天候值守巡查机制,强化日常内容监测与运维保障,确保信息及时发布、渠道运行稳定。持续完善平台服务功能,重点优化新媒体自动应答机制,增强对公众诉求的响应速度与服务实效。二是推进线下公开场所规范建设。有序开展镇级政务公开专区的规范化建设,科学规划自助查询、文件阅览、申请受理、咨询解答等功能分区,配备必要设施,并安排专人为群众提供查询指导和政策解读,推动公开信息易获取、能理解、有用处。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与人员保障。构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人员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政务公开专区人、财、物保障,确保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干。组织开展镇、村两级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养。二是严格督查整改闭环定期对镇、村两级政务公开专区及信息公开栏开展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形成“检查反馈整改复核”管理闭环。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不良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主动性有待增强。部分内设机构信息报送和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高,专业能力不强,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的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不够,部分群众不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权利,主动查询、利用信息的意识不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与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条例》及配套制度的培训学习,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依托政务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日常指导与督促,提升工作人员信息收集、编写与发布的能力水平。二是加大宣传推广与公众参与。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咨询电话、线下公开栏、院坝会等多种方式,主动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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