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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将信息公开与核心业务同推进。健全制度体系、优化公开平台,通过官网、政务新媒体等精准推送政策、文旅动态等关键信息,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服务,强化监督培训,推动信息公开与文旅发展深度融合,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綦江文旅高质量发展营造透明规范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我委精准聚焦文旅领域核心职责,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清单,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重点公开文旅发展政策文件、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文旅市场监管、节假日文旅活动安排及安全提示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开格局。线上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区为核心阵地,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04条;同步依托綦江文旅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矩阵,多形式、多渠道推送信息800余条,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与触达效率;线下依托区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提供纸质资料查阅、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通过多维度公开举措,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传递,有效满足社会公众对文旅政务信息的知晓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

我委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健全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确保每一件申请都得到依法依规、严谨细致处理。通过线上平台、信函、现场提交等多种渠道畅通申请途径,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精准甄别申请内容,明确信息属性,区分不同情形规范作出答复,同时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回应合理诉求。2025年度,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答复率100%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

委始终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紧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工作重点,持续夯实信息管理基础,提升规范化水平。一是健全源头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公开发布审查等制度,将公开审查嵌入信息生成、流转、发布全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各科室(单位)信息管理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合法。是强化平台日常监测。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对发布内容开展错敏信息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表述偏差、错漏等问题切实维护政务信息发布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主平台栏目架构完善文旅等重点领域栏目设置,细化分类、强化数据互通,提升检索便捷性。二是拓展多渠道公开矩阵依托官网及“到綦江+APP、文旅官方新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信息,增强传播时效与覆盖面。三是强化平台巡检与安全防护落实安全保护要求,常态化巡检、规范权限,全年未发生安全事件,保障平台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

我委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健全组织机制,明确办公室牵头、多科室(单位)协同格局,配备专职人员,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制度,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准确。强化业务培训与督导考核,主动接受上级指导和社会监督,将公开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3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创新性不足,针对文旅领域专业政策的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图解、视频等通俗化呈现方式较少,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共文化服务、旅游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过程性信息和成效数据公开不充分;三是政务公开与群众需求匹配度有待提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精准性和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创新解读形式,联合新媒体平台制作政策图解、动漫视频等解读产品,提升政策可读性与传播力;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对照文化、旅游、广电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旅游景区监管等过程性信息,及时公开年度文旅惠民成效数据;三是建立需求导向回应机制,通过新媒体留言板、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收集群众关切问题,形成回应清单并及时公开解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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