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6-0137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6-02-25
- [ 发布日期 ]
- 2026-02-25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油菜种植奖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整建制县建设工作方案、重庆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工作方案等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渝农办发〔2025〕19号)和《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4〕101号)要求,市下达綦江区油菜扩种任务面积1.19万亩,现将2025-2026年度油菜种植补助验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体申报
(一)申报对象
1.油菜规模种植20亩及以上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种植主体。
(二)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种植主体,可以申报奖补。
1.主体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等集中连片规模不少于20亩。
2.各种植主体采取一主体一方案方式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形成生产记录,并提交农时生产记录复印件;
3.申报主体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原则上种植区域要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密度、产量水平要达到高产标准。严禁垒大户、违规拼凑种植规模,严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虚假协议、联营、利益联结等方式将周边其他农户种植面积违规纳入规模经营范围,骗取财政资金。
申报主体为种植主体,采取“谁种植谁申报、谁流转土地谁申报、先申报后补助、据实申报抽查核实、据实补贴到户”的原则,种植大户自主申报制,由种植户向所在地提交申报资料。
二、奖补标准
按奖补资金总额除以全区符合验收标准的总面积,计算每亩的奖补标准,原则上每亩补助不高于150元。
三、验收程序
(一)种植主体申报
申报主体应当在油菜收获前20天向街镇申请验收(因收获后导致未验收,不予以认定),并提供以下资料并签名盖章:
1.《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奖补申报表》(附件1)
2.《綦江区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申报承诺书》(附件5)。
3.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附流转农户明细)
4.大户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补贴“一卡(折)通”账号复印件。
5.单产提升生产档案(附件6)。
6.种植基地远景、近景照片各3张以上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7.用工台账或工资发放凭证,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等票据
(二)审核验收
1.街镇自测。街镇收到种植大户申报后,在作物收获季前组织3-5名人员开展实地验收,用GPS或无人机航拍进行面积核实,在“(附件1)镇验收情况”栏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审核验收和公示情况等签章的申报资料于3月31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视为放弃,不再受理。
2.区级抽查。区农业农村委收到街镇申报备案资料后,及时组织开展抽查复核,于油菜作物收获前完成,抽查复核随机进行,比例不低于各街镇申报大户总数的20%,每个大户抽查户数同街镇抽查要求。抽查复核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该申报人不纳入补助,并纳入农业经营主体黑名单,另外再补充抽查复核,直至达到20%比例。在区级抽查复核前提前收割、收获导致不能确认种植事实的,不予认定。
(三)公示公开。
将拟确定的奖补对象在区、镇、村三级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作物、奖补面积、单产水平、应用技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需拍照存档;若公示有异议则撤销公示,待核实无误后按程序重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奖补资金。
(四)资金奖补。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核实测产、结果公示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油菜规模种植主体,经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通过“一卡通”账号或新型经营主体对公账号拨付奖补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公开公示
各街镇要严格实行公示制,提高奖励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公示必须张榜公布,内容真实准确,时间符合规定,并拍照存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二)严格规范操作
各街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审核验收人员要严格标准规范,全面审查资料,现场检查核实,深入调查走访,保证申报面积与种植面积一致,真正做到真实、合规、准确。街镇要加强指导,确保申报资料齐全、规范,要将种植大户申报资料、审核验收资料、公开公示资料及及有关影像资料规范装订成册,做到卷面整洁,数据无涂改,印章签字齐全,除复印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外,所有申报资料、表册必须打印并签名(盖章)。
(三)严明工作纪律。
各街镇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明工作纪律。各项目实施主体对相关申报信息、实施面积、技术落实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街镇对实施主体、验收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农业农村委抽查结果、奖补标准的公平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补助资金。
(四)加强资金监管。“油菜扩种”资金已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联合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开展区级抽查。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
附件:1.綦江区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奖补申报表
2.綦江区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奖补汇总表
3.种植大户补贴申报承诺书
4.单产提升生产档案
5.关于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拟予以财政补助的公示
6.綦江区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奖补申报资料目
录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附件1
綦江区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奖补申报表
|
申报主体信息 |
主体名称 |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银行账户名称 |
||||||
|
银行账号 |
开户行名称 |
||||||
|
项目情况 |
种植地址 |
||||||
|
实施作物 |
品种 |
||||||
|
申报面积 |
预估亩产 |
公斤/亩 | |||||
|
申报主体承诺 |
本人(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年月日 | ||||||
|
村委会审核情况 |
村委会意见: |
村负责人签名: | |||||
|
街镇验收情况 |
验收面积 |
亩 | |||||
|
验收人员签字 |
姓名 |
单位 |
姓名 |
单位 | |||
|
街镇经办科室: |
街镇负责人签名: | ||||||
附件2
綦江区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奖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
序号 |
主体名称 |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种植地址 |
账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申报面积(亩) |
验收面积(亩) |
拟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合计 |
填表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街镇负责人(签名):
附件3
綦江区油菜规模种植主体申报承诺书
主体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 。
本人/(本单位)是( )年规模种植主体,完全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规模、产量界定范围。本人/(本单位)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信息和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符合示范片种植大户的要求,并自愿接受各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本人承诺,若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中有虚假或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本人自愿放弃大户资格,并自愿退还全部领取的补贴款,本人(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单产提升生产档案
|
主体名称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
作物名称 |
品种 |
|||||
|
播前准备 |
项目 |
时间 |
技术措施(品名、技术、数量) |
责任人 | ||
|
土壤翻耕 |
||||||
|
药剂拌种 |
||||||
|
种子包衣 |
||||||
|
…… |
||||||
|
田间管理 |
项目 |
时间 |
技术名称(品名、技术、数量) |
|||
|
密度 |
||||||
|
…… |
||||||
|
施肥情况 |
时间 |
肥料名称 |
施肥方法 |
面积(亩) |
用量(公斤) |
责任人 |
|
病虫害防治情况 |
时间 |
农药名称 |
施药方法 |
面积(亩) |
用量(克) |
责任人 |
|
收获情况 |
时间 |
方式 |
产量(吨) |
面积(亩) |
单产(公斤) |
责任人 |
附件5
关于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拟予以财政补助的公示
经种植大户自主申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验收,拟认定xx、xx、xx等xx户实施2025-2026年度XX村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按照政策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现将种植大户种植面积、拟补助资金等情况予以公示,具体验收面积见花名册。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请全村群众积极监督,如果发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实事求是向xx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者区农业农村委反映。
xx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受理电话:xxx。
区农业农村委受理电话:85880543
附件:XX镇(街道)2025-2026年度油菜规模种植主体拟补助公示表
重庆市綦江区xx镇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XX镇(街道)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
拟补助公示表
|
序号 |
种植户名称 |
种植地址 |
申报面积(亩) |
验收面积 (亩) |
验收产量 (公斤/亩) |
拟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附件6
綦江区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奖补
申报资料目录
1.綦江区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奖补汇总表
2.綦江区2025-2026年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奖补申报表
3.种植大户补贴申报承诺书
4.单产提升生产档案(签字盖章);
5.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附流转农户明细)
6.种植户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种植户银行账户复印件(银行卡折或开户许可证)
8.街镇验收GPS或无人机航拍面积佐证资料
9.作物生产各环节的照片,基地近景、远景照片
10.用工台账或工资发放凭证,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等生产资料票据
11.审核验收、种植监管过程工作照片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2.公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