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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8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202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 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紧扣城市管理核心职能与群众关切,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聚焦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4件、行政许可结果456条、行政处罚结果346条。构建 “官网 + 双微信公众号”多元公开矩阵,通过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城管专栏发布146 条,“綦江城管”微信公众号推送41条,“綦江城管执法” 微信公众号推送 61条,实时传递政策动态,提升信息触达率。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接收 — 登记 — 审核 — 办理 — 答复 — 归档” 全链条机制,明确牵头部门与责任分工,实行台账化管理。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聚焦市政设施建设、行政执法依据等领域,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逢文必审”制度,实行分类存储、动态更新,保障检索便捷;建立“科室初审 — 办公室复审 — 分管领导终审” 三级审核制,严守无错漏底线,审慎把控涉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官方网站 + 双微信公众号”为核心构建多元公开平台,其中“綦江城管”“綦江城管执法”微信公众号为政务新媒体关键载体。“綦江城管”公众号侧重综合服务类信息发布,涵盖政策解读、便民服务、城市管理动态等,同步依托“城市管理公众服务” 小程序推广便民生活地图,录入公园、公厕、停车场等信息,深化政民互动;“綦江城管执法”公众号聚焦执法领域,发布行政处罚结果、执法流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等,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作出后7 个工作日内公开要求。平台实行专人负责机制与“三审三校”发布流程,定期开展目录维护与信息质量核查,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准确 。

(五)监督保障

构建全流程闭环监督保障体系:一是健全责任机制,明确专人专班统筹信息公开全链条工作;二是严格审核管理,通过 “三审三校”多层把关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三是强化实效监督,定期自查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收集市民反馈意见,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立行立改,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44.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0 

0 

5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项目资金明细、执法全过程等信息公开不充分,政策解读的通俗化、形象化水平不足。

2. 线下公开专区信息更新滞后,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

3. 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深,基层业务熟练度有待提升。

4. 公开内容与群众实际需求匹配度不够,部分高频咨询的便民服务类信息更新频次不足。

(二)改进情况

1.优化双微信公众号信息分类,增设热点专题专栏,完善检索功能,提升信息查找便捷性;

2.扩大执法公示数据可视化范围,新增月度、季度执法动态图表,增强信息可读性;

3.强化公众号互动功能,在显著位置开通政策咨询留言直达通道,建立24小时内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4. 建立群众需求调研机制,定期收集高频咨询事项,针对性补充公开内容;优化线下专区管理流程,明确信息更新时限,落实专人定期核查;

5.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与业务实操演练,覆盖全体工作人员及基层业务骨干,提升业务能力与合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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